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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险“不保证续保”惹争议,一审法院何以认定保险公司拒保不违法?

金证券 2025-11-25 22:07 快讯 30 0

医疗险“不保证续保”引发争议:一审法院为何认定保险公司拒保不违法?

关于长安保险“长安金甲”医疗险续保争议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武汉市民赵龙因肾衰竭多次理赔“长安金甲”医疗险,但在2024年续保时,因保险公司告知“无法继续承保”,理由包括“重复投保”和“带病投保”,赵龙认为保险公司存在“因病拒保”,遂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最终认定,保险公司拒保行为并未违反法律法规,但对保险公司的宣传存在瑕疵,审判判决书显示,“长安金甲”医疗险合同明确写明“本保险为一年期,不保证续保”,尽管保险销售人员在与赵龙的沟通中表示“不会影响续保”“可以买到99岁”,法院认定这些说法仅属于营销话术,不能取代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法院指出,“可以持续购买”与“保证续保”是不同的法律概念,保险公司并未承诺保证续保义务。

医疗险“不保证续保”惹争议,一审法院何以认定保险公司拒保不违法?

此次案件引发公众对医疗险续保承诺的关注,湖北省监管部门介入调查,称保险公司在宣传中确实存在表述不够规范之处,但拒保行为本身并未违反现行监管规定,业内专家指出,因健康状况恶化无法续保的风险在医疗险领域并非罕见,而医疗险产品结构与消费者续保期待之间的错配,正是导致“晴天送伞,雨天收伞”争议的深层原因。

医疗险产品结构特点与续保期待的错配是争议的核心,医疗险赔付具有极高的不确定性,医疗通胀显著高于一般通胀水平,强制保证续保意味着承担长期且不可逆的风险,精算专家表示,保证续保需要建立长期精算模型、准备充足的责任准备金,并能覆盖未来医疗通胀和政策变化,这对保险公司的成本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尤其是中高端医疗险市场,几乎清一色是以一年期为主要销售周期的产品。

监管框架对“不保证续保”的要求并非无前置,2021年银保监会发布的规范文件明确规定,短期健康险合同必须写明“不保证续保”,监管部门的立场是,防止模糊宣传误导消费者,同时避免保险公司因隐性续保承诺承担难以控制的长期风险。“保证续保”不仅是产品设计的问题,更受到严格的监管制度约束。

尽管短期医疗险无法承诺长期续保,但对许多消费者而言,健康状况恶化后无法续保的风险是现实存在的,医疗险的保障价值往往集中体现在健康恶化、需要长期治疗的时期,一旦此时失去保障,对家庭的经济和心理压力将会巨大。

面对这一矛盾,保险行业正逐步推出带有6年、10年甚至20年保证续保责任的长期医疗险产品,一些保险公司还推出针对癌症、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终身续保的产品,这类产品通常具备在合同中明确保证续保期间内不因健康状况变化拒保、理赔后依然可续保、即便产品停售也不影响老客户继续承保的特点。

业内专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医疗险时,应结合自身健康状况和家庭需求,合理搭配长期健康险(如重疾险、门诊险等)来分散高额或频繁理赔带来的续保压力,以避免在关键时期因健康状况变化而失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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