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数科涉嫌业绩造假面临证监会处罚 符合条件股民可索赔损失
立方数科因涉嫌虚增业绩被安徽证监局调查,拟作出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在2022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8日之间买入ST立方股票,且在2025年4月29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卖出亏损的投资者,有权向立方数科索赔相关损失(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的为准)。
违法事实:
安徽证监局经调查认定,立方数科通过代理业务、融资性贸易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总额,导致其2021年至2023年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达279.73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0.09%;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311.86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51.67%;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45.87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4.00%,2021年虚增营业成本277.11万元,2022年虚增营业成本305.46万元,2023年虚增营业成本45.23万元,立方数科的虚增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违规行为。

索赔相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方因证券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投资损失,应当负赔偿责任,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依法向立方数科索赔相关损失。
股民需准备材料: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或参与索赔,请联系相关律师事务所或参加官方维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