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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软科技(002453)收监管警示函,受损投资者或可依法索赔

金证券 2025-12-10 18:23 快讯 25 0

华软科技(002453)收监管警示函,受损投资者或可依法索赔

金陵华软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软科技”或“002453”)引发市场关注,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2月8日,该公司当日融资余额达到3.06亿元,较前一日增长0.63%,融资净买入191.66万元,此前不久的2025年11月28日,公司经历了重要事件: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监管部门指出华软科技存在多项信披违规问题,导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严重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根据北京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对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翟辉、张林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195号),证监会明确指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翟辉和财务总监张林因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为此,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华软科技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对相关责任人出具了监管函。

针对此事,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指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索赔条件及程序
受损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条件申请索赔:

  1. 在上市后至2025年11月28日期间买入华软科技股票,并且在2025年11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2. 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索赔范围
可索赔的损失通常包括:

  • 投资差额损失;
  • 佣金及印花税损失等。

索赔材料准备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 股票交易对账单:需从首次买入华软科技股票之日打印至2025年11月28日收盘当日,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业务印章,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对账单应显示Remaining Shares(剩余股数)。
  2. 证券账户查询单:包含账户持有人基本信息,需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3. 身份证复印件:投资者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律建议
牛彬律师强调,此次索赔的最终条件将视监管部门调查结论及司法机关裁定结果而进一步明确,受损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监管进展及司法裁决,建议投资者通过华软科技官方发布的维权入口或相关法律服务机构获取最新信息,确保索赔材料的完整性和合理性。

注意事项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决策或证券买卖建议,受损投资者应谨慎行事,结合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参与索赔活动。

本文由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牛彬律师供稿,牛彬律师拥有丰富的证券诉讼和金融维权经验,已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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