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案再起波澜!一创投行子公司收1700万罚单,多名高管受查
一创投行的子公司因参与鸿达兴业的可转债项目案件,再次引发市场关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结果,一创投行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尽职尽责,导致其子公司被收取合计1700万元的罚款,其中包括保荐代表人范本源、宋垚分别被罚款150万元,此次处罚不仅揭示了投行在持续督导环节的严重失职,更揭示了证券行业内部监管和风险控制的深层问题。
鸿达兴业曾是化工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生产聚氯乙烯和烧碱等产品,2019年,该公司发行了总额24.27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6.38亿元由优先股东优先获配,剩余部分由一创投行作为主承销商和推荐人负责,调查发现,鸿达兴业在募集资金后仅短短几个月内就擅自改变了资金用途,将16.91亿元的募集资金占用于公司控制人周奕丰及其关联方,导致资金链断裂。
鸿达兴业还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虚减成本等财务造假行为,2020-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未能及时披露重大债务违约和诉讼事项,导致多起债务纠纷案件累计金额高达27.14亿元。
作为鸿达兴业可转债项目的主承销商和持续督导券商,一创投行在持续督导期间未能有效核查募集资金的实际用途,也未按规定履行督促及报告义务,其出具的持续督导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直接导致了监管机构的严厉处罚,一创投行还被责令改正并罚款1273.58万元,其保荐代表人范本源、宋垚分别被处以150万元罚款。

尽管此次处罚对一创投行的经营状况并未造成重大影响,但其投行业务的形象和市场信任度可能受到冲击,从业绩来看,一创投行在2025年上半年实现了投行业务的扭亏为盈,营业收入达到1.28亿元,同比增长74.59%,但在此次处罚后,其债权融资业务承销规模虽有显著提升,但也需要面对客户对其投行能力的质疑。
中国投资协会上市公司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支培元指出,此次处罚暴露了证券行业持续督导机制的严重漏洞,一创投行未能履行其作为“看门人的职责,导致监管失职,支培元强调,投行需要通过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机制,确保项目质量,同时及时向客户说明情况,重建信任。
中国金融智库特邀研究员余丰慧则指出,此次处罚不仅是对一创投行的警示,更反映了监管部门对证券市场违规行为的长期追溯态度,余丰慧认为,一创投行需要积极与监管机构沟通,展示整改措施的有效性,以减轻对其其他项目的负面影响。
在投行业务方面,一创投行需要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增强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还需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及时披露信息,消除市场误解,对于其正在审的IPO项目,监管机构可能会加大审查力度,尤其是如果内部控制问题被认定为系统性问题。
此次处罚对一创投行形成了警示,只有通过持续改进和强化内部管理,一创投行才能在投行业务中站稳脚跟,重建市场信任,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