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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603398!*ST沐邦股民索赔递交立案材料,受损股民仍可索赔

金证券 2025-12-12 10:11 快讯 43 0

*起诉603398!ST沐邦股民索赔递交立案材料,受损股民仍可索赔**

赵敬国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沐邦(维权)”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已向法院递交立案,为受损股民发起维权,尚未登记索赔的股民,仍可参与。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1. 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2. 于2025年7月26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7月2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

案件背景:
*ST沐邦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5003号),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先生于2025年9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5005号),因廖志远先生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同样被中国证监会决定立案,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处罚文书,相关调查仍在推进中。

律师团队介入:
赵敬国律师团队已代理多起类似案件,包括中安科、步森服饰、中兵红箭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获赔,赵敬国律师提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重要提示!
(1)2025年1月25日-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2)2025年7月26日之前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7月26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这些投资者均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赵敬国律师专栏:
赵敬国律师,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丰富的证券纠纷经验,曾代理多起投资者诉上市公司的索赔案件并成功解决,他的团队已积累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能够为受损股民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行动呼吁!
受损股民应尽快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索赔,以便在案件进一步发展中获取最大利益,请及时行动,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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