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发展披露: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硫磺副产品生产量达28611吨,销售量达到28845吨"
"红星发展发布新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硫磺副产生产28611吨,销售28845吨"
"红星发展硫磺产品经营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28611吨,销售28845吨"

"红星发展: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硫磺副产品产销量分别为28611吨和28845吨"
"红星发展硫磺副产经营数据: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28611吨,销售28845吨"
这些版本都保持了原文的核心信息,同时对标题进行了不同的表达方式,每个版本都突出了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9月30日截至的硫磺副产品的生产量和销售量,符合原文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