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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英才学校火灾事故3名责任人受审,涉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金证券 2025-12-19 14:31 快讯 24 0

河南英才学校火灾事故3名责任人受审,涉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2025年12月19日,河南省方城县英才学校的3名责任人将在方城县人民法院受审,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根据法院开庭通知书显示,方城县法院正在审理徐某某、贾某等3名被告人案件。

2024年1月19日,方城县独树镇砚山铺村英才学校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导致13名学生遇难、4名学生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40.5万元,此次事故的起火点是宿舍内一名小学生使用打火机引燃的,事故调查报告指出,英才学校在初期火灾处置方面存在严重不足,未能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和控制火势发展。

河南英才学校火灾事故3名责任人受审,涉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调查发现,英才学校存在以下问题:长期未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学场所不符合要求,学生宿舍超标住宿;未加强日常管理,未对学生携带打火机等火种入校问题进行有效管控;疏散和应急处置不力,事发时未第一时间报警灭火,未能有效组织学生疏散;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部分消火设施缺失或失效。

在此次事故中,英才学校创办人李宇、校长徐向阳以及宿管员贾霞等5人因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学校也被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河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25名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其中包括南阳市分管教育副市长阿颖、方城县委书记段文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时新增的罪名,法定刑罚为: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前,遇难学生家长对检察院的起诉对象表示不满,称与事故处置指挥部通报的"涉事学校7名相关责任人员已被依法控制"存在出入,家长们对其余人员的处理情况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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