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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一单位司机收钱“办社保”诈骗案判决:拒不交代赃款去向,判刑十四年

金证券 2025-12-19 16:20 快讯 45 0

诸城一单位司机收钱“办社保”诈骗案判决:拒不交代赃款去向,判刑十四年

诸城市法院对诸城一名司机涉嫌诈骗一案作出判决,案件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诸城市就业人才中心驾驶员仲某军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用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到退休年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为名,骗取58名受害人共计700余万元。

法院认为,仲某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且拒不交代赃款去向,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严惩,尽管案发后,公安机关已追回部分赃款并扣押轿车一辆,但仲某军在庭审中仍拒不交代赃款的具体去向。

诸城一单位司机收钱“办社保”诈骗案判决:拒不交代赃款去向,判刑十四年

根据案件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最终判决:因仲某军归案后如实供述诈骗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法院判处仲某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责令其退赔受害人经济损失。

案件审理中,审判长曾问及仲某军赃款的去向,后者称“挥霍了”,但具体如何花费则无法说明清楚,受害人则始终认为此事非仲某军一人能够完成,强调他们在政务服务中心或人社局窗口签署相关文件后,每人向仲某军缴纳十几万元办理费,但未能如期办理社保业务。

诸城市人社局相关部门曾回复称,未发现其他工作人员参与此案,系仲某军是以个人身份实施的诈骗行为,仲某军本人系诸城市枳沟镇人,中技文化程度,1992年10月参加工作,2002年3月在诸城市劳动服务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2020年9月,由潍坊德丰瑞森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系劳务派遣人员,2024年12月,因长期旷工并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被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予以辞退。

该案件不仅揭露了个别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也引发了公众对相关部门监管和信息公开的关注,法院判决一出,社会舆论对诈骗行为的严重性和法院的审判公正性给予了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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