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沪市!分析师为上市公司写研报,好处费高达18万
法眼独家报道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沪市案件: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两名沪上券商分析师为上市公司撰写研报,非法收取好处费,金额高达18万和5万。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邹某、程某分别为东方某公司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和高级分析师,2023年4月,他们受宋某甲(另案处理)托,利用职务便利,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撰写研究报告,试图提升该公司股票的市场关注度。

邹某负责组织撰写研究报告,直接收取好处费人民币18万元;程某则负责与宋某乙的沟通联络,并转送现金给邹某,实际收取人民币5万元。
案发后,两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赃款已被依法冻结,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最终判决如下:
被告人邹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被告人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职务之便被滥用的严重问题,更警示市场参与者要提高警惕,守法交易,共同维护股市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