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差异化监管措施,央行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力度,完善差异化监管措施,促进支付机构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于12月31日正式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通过分类评级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为监管机构合理分配监管资源,确保支付机构在规范发展的同时,有效防范风险。《办法》明确,支付机构分类评级是监管的重要手段,将为制定监管计划、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审慎性监管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评级指标及方法方面,《办法》提出,分类评级包括公司治理、业务规范、备付金管理、用户权益保护、系统安全、反洗钱措施、经营稳健性等七大模块,每个模块设置若干评级要素,由定量和定性指标组成,评级满分为100分,各模块分值分别为:公司治理10分、业务规范25分、备付金管理10分、用户权益保护10分、系统安全15分、反洗钱措施15分、经营稳健性15分。
评级方法包括评级模块分值设置、评级要素和评级模块得分、评级得分、评级调整因素、评级结果确定等内容,具体而言,对定性指标设定评级要点和评分原则,对定量指标明确指标值要求,评级要素得分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根据支付机构实际情况确定,评级模块得分为各评级要素得分加总,评级结果由各评级模块得分加总后获得,结合评级调整因素(包括加分项和减分项)形成最终评级结果。
《办法》明确,评级结果仅限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监管使用,原则上不对外披露,确有必要时,可向其他监管部门、政府部门等提供,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支付机构不得将评级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充分利用支付机构分类评级结果,制定监管计划,合理配置监管资源,采取审慎性监管措施,将评级结果作为深入分析支付机构风险的重要依据,督促支付机构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支付机构市场秩序良好、风险可控、运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