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芯微(02676.HK)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结束稳定价格行动及稳定价格期
2024年1月2日,纳芯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纳芯微”)宣布,其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承销商)已于2024年1月2日(星期五)部分行使公司招股章程中所述的超额配股权,本次行使共涉及大约51,300股H股,相当于整个全球发售规模的5.38%。
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第9(2)条,公司已于2024年1月2日宣布终止全球发售的稳定价格期,稳定价格期结束后,公司将不再实施稳定价格机制,此前,公司已按照规则公布了稳定价格操作人——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在稳定价格期内的具体操作情况。

公司将按照每股H股116.00港元(不含各项费用和佣金)的发行价格,发行并分配这部分超额配股权所对应的股份,具体发售对象将由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另行确定。